1.中華民國102年02月08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20015195C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12月19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20174889 B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3年12月16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30168354B 號令修正
發布第4點、第6點、第8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5年01月14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40162451B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50137965B 號令修
正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6年10月23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60140376B 號令修
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70199066B 號令修
正發布第五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80139166B 號令修
正發布部分規定及第六點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112年08月23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122603260A 號令修
正「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