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參加教育部、大專校院選(薦)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3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衛部救字第1081367387號函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02年03月08日內政部臺內社字第 1020079669  號、教育
  部臺教文(三)字第 1020032069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點,自102年
  02月01日生效。
2.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15日衛部救字第1081367387號函修正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戶內人口參加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
  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為「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參加教育部、大專校院選(薦)出國研修
  或國外專業實習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並修正第一點、第二點
  及第七點(如附件),溯自108年2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