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2年03月08日內政部臺內社字第 1020079669 號、教育
部臺教文(三)字第 1020032069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點,自102年
02月01日生效。
2.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15日衛部救字第1081367387號函修正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戶內人口參加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
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為「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參加教育部、大專校院選(薦)出國研修
或國外專業實習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並修正第一點、第二點
及第七點(如附件),溯自108年2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