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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4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三)字第1100121373A號函
法規體系: 人事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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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 102004479
  2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 105011166
  7B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 107015141
  9B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6、1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 109008162
  9C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八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 1100108668A 號令修正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6.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九月十三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100121373A號函檢送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第5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第2條、第5條修正
   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