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20011757 號函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七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41800656 號函修正全文
及名稱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71800174 號函修正,並
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81800715 號函修正第四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91800962 號函修正第
三點附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三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第 1101801314 號函修正第三點、
第四點、第五點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11800661 號函修正附表一
8.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21800027 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