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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外籍英語教師暨設立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83545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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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2年12月13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112943B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5點、第7點、第8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
  名稱: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公立
  國民中小學引進外 籍英語教師要點)
2.中華民國106年8月22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83545B號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