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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1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字第1090146672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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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01月1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 1020137319B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受託辦
  理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
2.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 1090146672B 號令
   修正「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