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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處理涉及學位授予法第十八條事件程序及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二)字第1080033551B號 令
法規體系: 高等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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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03月12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030019966B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8年03月27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080033551B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6 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處理涉及學位授予法第十八條事件程序
 及裁罰基準」,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