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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大專校院及行政機關與跨區服務軍訓教官員額設置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9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六)字第1112807022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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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09月22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30125554B 號令訂定
  發布「教育部大專校院及行政機關與跨區服務軍訓教官員額設置基準」,
  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7年4月11日臺教學(一)字第1070046375B號修正「教育部大
  專校院及行政機關與跨區服務軍訓教官員額設置基準」第四點,並自即日
  生效。
3.中華民國110年09月09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100114595A 號令修正
   「教育部大專校院及行政機關與跨區服務軍訓教官員額設置基準」第三點、
   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 1112807022A 號令修正第四點、
   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