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12月1日教研秘字第1000009386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3年11月14日教研秘字第1030013216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6年3月7日教研秘字第1061800145號函修正第九點
4.中華民國107年1月8日教研秘字第1071800020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教研秘字第1071800368號函修正第4點
、第8點及附表一、附表二
6.中華民國107年08月20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71800606 號函
,以函分行修正第六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108年12月24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81801049 號函
以函分行停止適用,自109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