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8年09月24日教育部臺技(二)字第 0980161584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100年09月28日教育部臺技(二)字第 1000175772 號修正發布
全文8點
3.中華民國102年06月27日教育部臺技(二)字第 1020097517 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9點
4.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教育部臺教技(二)字第 1020169956 號函修正
發布第3點
5.中華民國103年11月26日教育部臺教技(二)字第 1030167223B 號令修正
發布第3點、第5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4年08月03日臺教技(二)字第 1040093021B 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第4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107年03月02日臺教技(一)字第 1070022136B 號令修正並自
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3年11月07日教育部臺教技(一)字第 1132302997A 號令修
正「技專校院單獨招生處理原則」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