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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職業繼續教育職場教育訓練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一)字第1040173784B號 令
法規體系: 技術及職業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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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5年1月5日臺教技(一)字第1040173784B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