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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處理人民陳情請願事件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18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政(一)字第1040084065號 函
法規體系: 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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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教育部臺教政(一)字第1040084065號函訂定教育部處理人民陳情請願事件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