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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新住民子女國際交流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3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9737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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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31138B 號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十六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45750B號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151772B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新住民子女國際交流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19737A 號令修正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