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7年1月12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137772B號令
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8年5月7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043015B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10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
教育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9年2月17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08761B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2340A號令
修正第3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5年8月3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434A號令
修正第3點附表,並自中華民國116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