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7年01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49630B號訂定
,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8年05月20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52234B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8年12月13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40939B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943A號令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矯正教育作業要點」,
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矯正教育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