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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4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二)字第1122201980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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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7年04月24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070044236B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9年01月30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080179713B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7 點,名稱並修正為「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
  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0年05月12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100058251B 號令修
  正「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第四點
  ,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2年07月17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122201980A 號令修
  正「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第二點
  、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