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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5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四)字第1124202812A號 令
法規體系: 人事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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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7年05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061878B 號訂定
2.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 1124202812A 號令修
   正「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第二條、第二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