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7180071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
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81801060 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國
家教育研究院測驗及評量研究中心命題專員績效評核注意事項」,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91801138 號函修正全文及名稱,自一百
十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九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11800052 號函停止適用「國家教育研究測驗
及評量研究中心命題專員專業知能評核注意事項」並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