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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8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601554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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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66137B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16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8年12月3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146388B號令
  修正發布第6點,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44308B號令
  修正第3點、第6點,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0年6月1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57578B號令
  修正「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至四歲幼兒育兒津貼作業要
  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
  五歲幼兒育兒津貼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84226A號令
  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
  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83927A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5年8月2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601554A號令
  修正部分規定,除第13點之1自即日生效外,自中華民國115年1
  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