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1080142402B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0年5月11日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1100056907B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1年7月11日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1112202709A號令
修正第4點、第5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1年11月15日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1112204754A號令
修正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1122203747A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1152202265A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