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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8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綜(三)字第 1060106513 號函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研發管考新聞國會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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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九日教育部臺秘管字第 0950108787  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 17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教育部臺秘管字第 1010214217  號函
  修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教綜(三)字第 1020011582  
  號函修正第4點、第5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日教育部臺教綜(三)字第 1030053067 號
  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因公出國報告綜合處理作業規定;新名稱:教育部及
  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出國報告綜合處理作業規定)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綜(三)字第 1060106513 號
  函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出國報告綜合處理作業規定」,
  名稱修正為「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