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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與國內外各大學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人員合聘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4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教研秘字第 1131800472 號函
法規體系: 秘書(總務)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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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10007041
  號函訂定全文6點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國家教育研究院第 32 次院務會報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11800286
  號函修正發布,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118006
   74 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13年04月16日以教研秘字第 1131800472 號函修正國家教育研
   究院與國內外各大學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人員合聘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