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12年1月18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05131A號令
訂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0812A號令
修正第4點附表2,並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4年8月14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1792A號令
修正第4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5年3月30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0529A號令
修正第2點、第6點、第8點之1,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