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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五)字第 1120016186 號書函
法規體系: 人事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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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8年 10月 31 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北市勞資字第1086096238號函核備
2.中華民國110年 11月25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北市勞資字第1106125303號函核備修正第7條、第35條條文
3.中華民國110年12月3日教育部
臺教人(五)字第1100163285 號函修正第7條、第35條,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1年 9月5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北市勞資字第1116086545號函核備修正部分條文
5.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教育部
臺教人(五) 字第1110087533號書函修正部分條文
6.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北市勞資字第1126052817函核備修正第35條、第38條條文
7.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教育部臺教人(五)字第 1120016186 號書函修正第35條、第38條,
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