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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對待幼兒事件罰鍰金額及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裁量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8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601654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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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13年08月06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601654A 號令訂定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對待幼兒事件罰鍰金額及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
  任用進用或運用之裁量基準」,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