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以下簡稱本臺)為推展終身學習及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及幼稚園教師收聽教育廣播節目,特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教育廣播節目,係指本臺製播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
師教學具輔助效能之教育文化性節目。
三、實施程序如下:
(一)報名方式:每年分為二梯次,一月至六月為第一梯次,七月至十二月為
第二梯次,活動開始前本臺將報名資格、方式、收聽節目、師資、報名
表及本要點等資訊上網公告,並經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函知各校,由教師
自由報名,報名表經本臺確認後函復報名者,正式成為進修教師。
(二)評量方式:進修教師每收聽一集即撰寫收聽心得報告,於二週內寄送本
臺送請主講教授或指定之人員評分,滿分為一00分,六0分為及格。
(三)進修時數的採計及發給:進修教師每梯次撰寫收聽六集一小時之同一項
節目之心得報告,或十二集半小時之同一項節目之心得報告,經評分及
格者,本臺即發給六小時進修時數證明,同一項節目最高可累計發給十
二小時進修時數。
四、前項評分人員,每評審一集心得報告,本臺得酌發給評審費,每梯次累積
一次發給。
五、進修教師心得報告,本臺於徵求本人同意後,得擇優刊登於本臺教育廣播
月刊,或編印專輯,以廣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