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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鼓勵英語教師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3 月 1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3 年 1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國(四)字第0940005081B號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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