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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鼓勵英語教師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3 月 1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3 年 1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國(四)字第0940005081B號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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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二日教育部台國字第 0930032705 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 11 點
  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廢止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台國(四)字第 0940005081B
  號令發布自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