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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直轄市及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志工遴聘與管理實施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7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8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社(二)字第0940110166C號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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