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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民中小學加強藝術與人文欣賞教學實施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6 月 1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98145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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