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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體育場館業發行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2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11362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運動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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