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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辦理分期繳納積欠國有學產土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1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秘(五)字第1060096375B號 令
法規體系: 秘書(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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