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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6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1101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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