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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中高職及五專新生本國語文寫作能力補救教學實施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8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中(一)字第0950110571C號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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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四日教育部台中(一)字第 0950110571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五年八月四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