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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任課節數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2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40198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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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0年02月22日教育部台(90)教中(三)字第 90502381 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95年02月07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 0950500395B  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95年08月21日教育部部授教中字第  0950513780C 號令修正第三點
  、第六點
4.中華民國99年03月16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 0990500590B  號令修正,
  並自中華民國99年08月01日生效
5.中華民國99年07月26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 0990511416B  號令修正第
  2點,並自中華民國99年08月01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4年5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40198B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