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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春暉志工服務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4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五)字第1070133735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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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099年04月02日教育部台軍(二)字第0990044550C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12月06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1010224387B號令修正
  發布第 6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7年08月24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070133735B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春暉志工服務實施
 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