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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8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二)字第1122601811A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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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5年08月18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50100363B 號令
  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6年07月05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60074519B 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7年07月30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091826B 號令
 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
 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8年07月02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80070070B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22601811A 號令修
   正,並自即日生效。